據(jù)新聞網(wǎng)科技信息報道,3月14日,海外媒體宣傳稱,當?shù)貢r間周三,高通訴蘋果專利侵權案在圣地亞哥聯(lián)邦結束法院審判。 雙方分別進行結審陳詞,由8人組成的陪審團隨后裁決。
據(jù)說這次訴訟涉及高通的三項技術專利。 俗稱蘋果未經許可在部分iphone上采用了相關專利。 高通要求蘋果對涉嫌侵權的iphone臺支付1.4美元的賠償金,總額3100萬美元。
在封閉式陳詞中,高通側重于相關設備的啟動專利。 蘋果聲稱前技術人員是這項專利的共同發(fā)明者。 但是,高通法律顧問指出,他作證說,這個人并不自稱是發(fā)明家。
在蘋果的結束陳詞中,律師說這場訴訟與專利完全無關。 她說,高通訴訟的真正動機是蘋果開始在iphone上采用英特爾芯片。 3冰
標題:“高通訴蘋果專利侵權案庭審結束 高通要求3100萬美元賠償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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